我国奶业要走科学发展之路的三点建议

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3-12-23

    总体上看,我国奶业在农业中依然是一个发展相对滞后的产业,牛奶的人均占有量和消费量都显著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更大。要缩小我国奶业与世界及发达国家的差距,今后的道路还很漫长,任务还相当艰巨,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我国奶业引向健康发展之路。但是,坦诚地说,当前我国奶业所面临的体制、机制以及技术层面的问题有许多,需要长期努力逐步加以解决。下面仅从长远发展战略的高度出发,对今后如何提高我国奶业的质量安全水平提出三点建议:

    (一)转变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

    在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上,目前我国实行的“多部门按环节分段式的管理模式”。“三鹿问题奶粉”事件的发生,暴露出这种监管模式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部门间的分工不清、不细、造成监管环节之间存在漏洞(例如,在此之前,由于奶站介于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之间,因此,造成对奶站的监管缺失);二是在具体环节上存在监管盲区,某些有毒有害物质没有纳入监管范围(例如,三聚氰胺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三是具体监管责任没有落实到人,出了问题做不到责任追溯到人,造成监管人员工作怠慢。这些缺陷的存在是我国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多发的主要根源,因此,有必要在制度设计上加以改进。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在制度改进上建议把目前实行的“多部门按环节分段式的管理模式”,转变为“单部门按产品链条式的管理模式”。

    在监管模式转变的过程中,重要的是要区分具体产品。凡是产业链条短、属于初加工的产品(例如,肉类、蛋类、液态奶等)可采用“单部门按产品链条式的管理模式”,即由农业部门全权监管。凡是产业链需要延伸、属于深加工(例如,以肉、蛋、奶为原料的食品)的产品可实行分工负责制,由工商、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卫生等部门对下游产品分工监管。

    (二)改进产业化经营模式

    在产业化经营模式的选择方面,我们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特别是欧盟一些国家的经验。欧盟国家走的是以家庭农场为基础的现代奶业发展道路,不同于北美的以大农场为基础的现代奶业发展道路。因此,欧盟国家的发展道路更适合我国的基本国情,是我国未来奶业发展应该努力的方向。

    欧盟国家的产业化经营模式,与我国的“公司+奶站+农户”模式显著不同。在欧盟,普遍实行的是“合作社+公司+农户(家庭农场)”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其中的公司是合作社自己办的公司,其中的农户都是合作社的社员。社员生产的牛奶交给合作社,原料奶由合作社统一加工,产品由合作社统一销售,公司的利润由合作社、企业和社员共同分享。也就是说,合作社、公司和农户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利益共同体。这正是欧盟国家的奶业之所以能够实现长期持续稳定发展的根本原因。

    虽然我国正在积极倡导发展农民基层合作社,但是,目前已经成立的合作社都是单纯的生产领域的合作社,由于合作社没有进入加工和流通领域,入社的社员无法分享到产业下游环节带来的超额利润,因此,农民缺少入社的正向激励,他们对于成立合作社积极性不高。退一步说,即使成立了生产合作社,也难以形成合作社与龙头企业间的利益合理分配,进而使奶业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因此,从长远看,我国应该把目前的产业化经营模式逐步改进为“合作社+公司+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

    (三)走以家庭农场为主的规模化之路

    目前,我国小规模经营的奶农(散养户)生产的牛奶约占市场供应份额的60%。另一方面,在许多低收入地区,饲养奶牛带来的收入是许多低收入家庭的主要生活来源。虽然,这些散养户目前确实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决不能因此把他们排挤出牛奶生产者的行列之外。政府部门需要做的是如何让我们的管理体制更好地服务于小规模的奶农,而不是要那些小规模的奶农排挤出现代奶业生产体系之外。

    纵观世界各国的奶业生产发展历程,都经历了由小规模向大规模、由兼业化向专业化过渡的转型阶段。我国目前正处于这样的转型时期,借鉴和吸取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教训,会使我们少走弯路。通过政府正确引导,把一些具备条件的散养农户逐步升级为家庭农场,是一条适合我国基本国情的通往现代奶业的科学发展之路。欧盟一些国家的家庭农场是集约化经营和农牧结合的有效载体。在我国,只有大力培育家庭农场,才能使奶业的发展能为节约型社会建立和生态文明建设有所贡献。

    我国未来的奶业发展,应避免走“工厂化”养殖的老路。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尤其是北美的大规模“工厂化”养殖方式,已经引发出新的疫病暴发、环境污染、动物福利下降等一系列问题。避免发生这些问题的有效方法是发展适度规模养殖,也就是借鉴欧盟国家的经验,大力发展家庭牧场,其奶牛饲养规模从几十头到一、二百头不等。政府部门所掌握的公共资源应更多地用于扶持小规模农户,使那些具备条件的农户逐步由散养户升级为家庭牧场。